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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網沈陽4月25日電(關溪涓 趙健彤)《沈陽市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將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沈陽市人大常委會24日召開新聞發布會,介紹制定《條例》的具體情況,并就這部法規的貫徹實施提出意見。
據了解,《條例》由沈陽市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于2022年12月1日通過,經遼寧省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3月29日批準,將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。
《條例》共二十八條,包含明確市政工程的定義、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職責、市政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責任,建立市政工程項目信息管理制度,加強對市政工程質量責任主體的信用管理,規范市政工程質量的社會監督、投訴和糾紛協調處理機制等內容。
市政基礎設施是城市正常運行和健康發展的物質基礎,對于改善人居環境、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、提高城市運行效率發揮了重要作用。沈陽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孟昭貴表示,《條例》為市政工程質量管理工作提供了具體的、可操作的法律規范,是保證市政工程質量,提升城市品質,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法律依據和重要抓手,全社會必須嚴格遵守執行。
據悉,為實施好這部地方性法規,沈陽城鄉建設部門將加快完善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信用體系建設,加強對參建單位及工程有關人員的信用信息歸集,及時向社會公開相關行政許可、行政處罰、抽查檢查、質量投訴處理情況等信息。同時,相關部門將加大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違法建設行為的查處力度,嚴格督促相關責任主體全面落實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責任,嚴格對市政工程質量的管理。對違反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管理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,將堅決給予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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